高雄市買屋 彈珠台攤販利誘童工「打手槍」 判刑4年 - 社會 高雄市買屋
大 台中 租 屋 高雄市桃源區法拍屋 台中 市 套房 出售 購買農地 2017-08-14 13:13 台中 買房 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高雄市一名在夜市擺放彈珠台的謝姓攤販,被控違法雇用國小、國中未滿15歲男童工幫忙看攤位,並涉嫌在貨車上強拉3名童工撫摸其下體,幫他「打手槍」,高雄地院一審將謝男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猥褻罪,判刑4年,可上訴。判決指出,謝姓男子為夜市彈珠台攤販,民國104年4月間在高雄市某夜市擺攤時,因人力不足,明知A男、B男及C男均未滿15歲,竟以每次新台幣50元或100元不等之報酬,分別僱請3童於例假日午後7時至9時許,在攤位擔任臨時工讀生,協助收球及整理攤位環境。謝男明知A男為14歲以上、未滿18歲之少年,而B男、C男均未滿14歲,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,分別利用3童至攤位工作時,藉機分別將A男、B男、C男叫至其停放在攤位後方的小貨車內,違反3童意願,強拉被害男童的手反覆撫摸自己之生殖器,直至勃起,各為猥褻行為得逞。謝男為避免事跡敗露,事後給付1000元給A男,由A男、B男及C男3人平分。嗣因其中一名男童的國小老師,發現其身上帶有不明金錢,經詢問始悉上情並報警偵辦。☆自由電子報關心您: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撥打113專線,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,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。☆ 臺南市新化區法拍屋 高雄市買屋 嘉義房屋網 法拍流標 074A8F44883DEADB